防爆钢板柜子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
在施工过程中距离爆炸物品仓库且用量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立临时存放点,但是需要报机关审批,经当地机关批准后方可设立。这时审批的时候需要拿着检测合格报告和防静电报告以及防爆报告等 。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内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防爆(防盗)保险柜、铁柜,并派专人保管、看守,其物资的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量。
1.存放危险物品的暂存柜要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静电,防爆性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须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2.禁止在危险品附近吸烟用火,经常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3.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清点登记,退回库房。严禁随意存放。
4.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对于变质和失效的爆炸物品,认真清点登记,提出报废申请,报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销毁。销毁工作在批准的地点进行,由施工单位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做好现场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