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激励、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一)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者。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5.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三)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三、培训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劳动关系管理和劳动经济学、职业道德等。
四、授课师资与证书
1.授课师资:多年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辅导的讲师授课,重点分析考题,考前点题,确保考试通过率。
2.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给考试合格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人社部注册备案。
济宁可为教育一二三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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